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調整公告
根據《關于審定<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調整方案>的請示》(合發改字〔2023〕342號)。鑒于近年來受燃煤價格居高不下、污染治理投入趨增、供熱設施維修改造費用逐年上升等成本因素影響,供熱企業長期虧損運營,影響冬季穩定供熱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廣大群眾冬季正常采暖、穩定用熱,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及《甘肅省定價聽證目錄》有關精神,依據合作市供熱成本和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意見,本著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穩定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經2023年9月5日六屆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調整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現將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調整公告如下:
一、調整后的城區集中供熱價格
第一類:住宅用戶每月每平方米5.20元。
第二類:學校、公共衛生、醫療單位用戶每月每平方米6.40元。
第三類:機關單位用戶每月每平方米8.00元。
第四類:賓館、飯店、招待所、商業營業性用房、廠房、禮堂用戶每月每平方米8.30元。
二、計算辦法
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計收。其中:不設供熱設施或無供熱要求的地下室不計入建筑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照建筑面積的50%計算;封閉式陽臺按照100%計算。
三、優惠政策
對城市特困戶及低保戶,經有關部門和供熱企業核實認定后,對其供熱價格仍按原價格(每平米3.50元)執行,此次不做調整。
四、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價格將于2023年9月15日開始執行。原甘南藏族自治州物價局《關于合作市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州價發〔2009〕123號)同時廢止。
監督電話:0941-8232033 82112315 8221875
一、調整后的城區集中供熱價格
第一類:住宅用戶每月每平方米5.20元。
第二類:學校、公共衛生、醫療單位用戶每月每平方米6.40元。
第三類:機關單位用戶每月每平方米8.00元。
第四類:賓館、飯店、招待所、商業營業性用房、廠房、禮堂用戶每月每平方米8.30元。
二、計算辦法
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計收。其中:不設供熱設施或無供熱要求的地下室不計入建筑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照建筑面積的50%計算;封閉式陽臺按照100%計算。
三、優惠政策
對城市特困戶及低保戶,經有關部門和供熱企業核實認定后,對其供熱價格仍按原價格(每平米3.50元)執行,此次不做調整。
四、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價格將于2023年9月15日開始執行。原甘南藏族自治州物價局《關于合作市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州價發〔2009〕123號)同時廢止。
監督電話:0941-8232033 82112315 8221875
合作市發展和改革局
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合作市市場監管局
2023年9月7日
合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合作市市場監管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