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濰坊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召開濰坊城區完善居民兩部制供熱價格(計量熱價)及制定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聽證會的公告》。公告表示,濰坊市發改委定于2月16日上午9:00召開聽證會,對定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競爭等進行聽證。
兩部制供熱價格為何要再次調整?供熱價格成本倒掛,計量退費多
2010年,為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根據國家、省市工作部署,濰坊市委研究制定了兩部制供熱價格(即計量收費政策),并于2014年、2016年,兩次對兩部制供熱價格進行了調整。目前,城區居民兩部制供熱價格為:基本熱價為6.9元/平方米,低保戶家庭采暖用熱基本熱價為2.90元/平方米,差價(4元/平方米)由同級財政承擔;計量熱價為0.153元/千瓦時。
2021-2022供熱季,城區實際計量供熱面積約占實際全部供熱面積的16%,每平方米平均退費約5.85元。初步統計前三個供暖季數據,每平方米平均退費約5.11元,供熱價格低于供熱成本,造成價格成本倒掛。近年來,一是行業主管部門認為計量熱價偏低,多次提出調整計量熱價的意見建議;二是因退費較多,造成執行兩部制供熱價格虧損較多,供熱企業推廣計量供熱的積極性不高,雖然給部分小區安裝了熱計量表而實際并未投入使用,引發用戶投訴。三是部分安裝熱計量表的用戶,即使不采取任何節能措施,供熱結束后也能退費,這對于未安裝熱計量表的用戶來講顯失公平,也不利于資源節約。四是部分未安裝計量表的用戶強烈要求安裝計量設施,執行兩部制熱價,實行計量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山東省集中供熱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規定,濰坊市發改委于2021年4月至6月、2022年5月至7月分兩次對濰坊泰和熱力有限公司等5家終端供熱企業2019-2021年供熱成本進行了監審,經審核,濰坊城區2019-2021年供熱終端按面積計算加權平均成本為23.29元/平方米。
供熱價格調整有何政策依據?按“多用熱、多付費”原則,合理引導熱力消費
《濰坊市供熱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戶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用熱量收費,在采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結清費用并公示;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面積收費。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供熱企業對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的數額超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數額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具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
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的《關于深化公用事業價格改革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魯發改價格〔2021〕469號)規定:深化供熱價格改革。按照“多用熱、多付費”原則,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穩步推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價格制度,合理引導熱力消費。
原山東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價格管理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4〕120號)規定:各地制定的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的基本熱價不得超過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百分之三十。確定居民用戶熱量收費上限。設區的市、縣(市)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數額超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數額的,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供熱價格將如何調整?上調計量熱價,“多退少不補”或“多退少補”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市民節約資源的意識,促進供熱企業良性發展,維護市民、企業雙方的合法價格權益,按照“多用熱、多付費”原則,擬對計量熱價進行適當調整,合理引導熱力消費。經初步測算,擬將計量熱價由0.153元/千瓦時調整為0.19元/千瓦時。
方案一:維持目前“多退少不補”政策。即在結算熱費時,先按建筑面積和現行供熱價格(23元/㎡)計算熱費一次性預收,供熱結束后,按供熱計量收費高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不再向用戶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在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方案二:供熱計量收費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在結算熱費時,先按建筑面積和現行供熱價格(23元/㎡)計算熱費一次性預收,供熱結束后,按用熱量收費超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不超過10%;低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在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怎么定?分戶計量3.45元/平方米,非分戶計量11.5元/平方米
濰坊市城區共有閣樓、陽光房(負一層)約12700余戶,另有部分地下室、車庫等有供熱需求。對于這部分特殊用房供熱,之前采取的政策是由供用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收費。在實踐中,有時雙方難以達成一致,容易引起糾紛,不利于社會和諧。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濰坊市實際,擬出臺相關價格政策予以明確。
目前我省濟南、青島、煙臺、威海、聊城、日照、東營和淄博等8個地市出臺了閣樓、地下室等供熱價格政策。在廣泛調研和前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借鑒省內其他地市做法,擬定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政策如下:
(一)安裝采暖設施且用熱的,按以下方式計收熱費:1.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兩部制供熱價格標準計收熱費。基本熱價為3.45元/平方米。2.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建筑面積11.5元/平方米計收熱費。其中,閣樓等特殊用房有房產證(合同、協議)的,按其注明的建筑面積計收熱費;沒有計費面積依據的,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測繪機構測量供熱建筑面積,測量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
(二)未安裝采暖設施的或者安裝了采暖設施但不用熱的,不得收取供熱費用。
聽證會由何人參加?
公告表示,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提高政府價格決策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濰坊市發改委定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在東方大酒店A座二樓和天下廳(東風東街與東方路路口東北角),召開濰坊城區完善居民兩部制供熱價格(計量熱價)及制定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聽證會,對定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競爭等進行聽證。
本次聽證會主持人為濰坊市發改委副縣級干部、三級調研員孫守良。兩名聽證人為:濰坊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科長喬俊軍、濰坊市發改委成本調查監審科科長鄒琳。
共有27位市民參加聽證會。其中,消費者13人。利益相關方2人,分別來自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和濰坊民生熱電控股有限公司。
專家學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人大工作人員1人。政府工作人員4人。經營者4人,分別來自濰坊市熱力有限公司、山東高創熱力有限公司、中環寰慧(濰坊)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濰坊五岳熱力有限公司。
社會各界可對聽證方案提出意見建議,于2023年2月16日前將書面意見建議發送至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郵箱(wfsfgwjggLk@wf.shandong.cn)。
兩部制供熱價格為何要再次調整?供熱價格成本倒掛,計量退費多
2010年,為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根據國家、省市工作部署,濰坊市委研究制定了兩部制供熱價格(即計量收費政策),并于2014年、2016年,兩次對兩部制供熱價格進行了調整。目前,城區居民兩部制供熱價格為:基本熱價為6.9元/平方米,低保戶家庭采暖用熱基本熱價為2.90元/平方米,差價(4元/平方米)由同級財政承擔;計量熱價為0.153元/千瓦時。
2021-2022供熱季,城區實際計量供熱面積約占實際全部供熱面積的16%,每平方米平均退費約5.85元。初步統計前三個供暖季數據,每平方米平均退費約5.11元,供熱價格低于供熱成本,造成價格成本倒掛。近年來,一是行業主管部門認為計量熱價偏低,多次提出調整計量熱價的意見建議;二是因退費較多,造成執行兩部制供熱價格虧損較多,供熱企業推廣計量供熱的積極性不高,雖然給部分小區安裝了熱計量表而實際并未投入使用,引發用戶投訴。三是部分安裝熱計量表的用戶,即使不采取任何節能措施,供熱結束后也能退費,這對于未安裝熱計量表的用戶來講顯失公平,也不利于資源節約。四是部分未安裝計量表的用戶強烈要求安裝計量設施,執行兩部制熱價,實行計量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山東省集中供熱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等有關規定,濰坊市發改委于2021年4月至6月、2022年5月至7月分兩次對濰坊泰和熱力有限公司等5家終端供熱企業2019-2021年供熱成本進行了監審,經審核,濰坊城區2019-2021年供熱終端按面積計算加權平均成本為23.29元/平方米。
供熱價格調整有何政策依據?按“多用熱、多付費”原則,合理引導熱力消費
《濰坊市供熱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戶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用熱量收費,在采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結清費用并公示;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面積收費。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供熱企業對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的數額超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數額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具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
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的《關于深化公用事業價格改革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魯發改價格〔2021〕469號)規定:深化供熱價格改革。按照“多用熱、多付費”原則,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穩步推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價格制度,合理引導熱力消費。
原山東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價格管理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4〕120號)規定:各地制定的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的基本熱價不得超過全部按照供熱面積核算熱價的百分之三十。確定居民用戶熱量收費上限。設區的市、縣(市)供熱計量整體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數額超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數額的,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供熱價格將如何調整?上調計量熱價,“多退少不補”或“多退少補”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市民節約資源的意識,促進供熱企業良性發展,維護市民、企業雙方的合法價格權益,按照“多用熱、多付費”原則,擬對計量熱價進行適當調整,合理引導熱力消費。經初步測算,擬將計量熱價由0.153元/千瓦時調整為0.19元/千瓦時。
方案一:維持目前“多退少不補”政策。即在結算熱費時,先按建筑面積和現行供熱價格(23元/㎡)計算熱費一次性預收,供熱結束后,按供熱計量收費高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不再向用戶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在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方案二:供熱計量收費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在結算熱費時,先按建筑面積和現行供熱價格(23元/㎡)計算熱費一次性預收,供熱結束后,按用熱量收費超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不超過10%;低于按建筑面積收費的部分,在供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怎么定?分戶計量3.45元/平方米,非分戶計量11.5元/平方米
濰坊市城區共有閣樓、陽光房(負一層)約12700余戶,另有部分地下室、車庫等有供熱需求。對于這部分特殊用房供熱,之前采取的政策是由供用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收費。在實踐中,有時雙方難以達成一致,容易引起糾紛,不利于社會和諧。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濰坊市實際,擬出臺相關價格政策予以明確。
目前我省濟南、青島、煙臺、威海、聊城、日照、東營和淄博等8個地市出臺了閣樓、地下室等供熱價格政策。在廣泛調研和前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借鑒省內其他地市做法,擬定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政策如下:
(一)安裝采暖設施且用熱的,按以下方式計收熱費:1.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兩部制供熱價格標準計收熱費。基本熱價為3.45元/平方米。2.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建筑面積11.5元/平方米計收熱費。其中,閣樓等特殊用房有房產證(合同、協議)的,按其注明的建筑面積計收熱費;沒有計費面積依據的,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測繪機構測量供熱建筑面積,測量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
(二)未安裝采暖設施的或者安裝了采暖設施但不用熱的,不得收取供熱費用。
聽證會由何人參加?
公告表示,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提高政府價格決策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濰坊市發改委定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在東方大酒店A座二樓和天下廳(東風東街與東方路路口東北角),召開濰坊城區完善居民兩部制供熱價格(計量熱價)及制定閣樓等特殊用房供熱價格聽證會,對定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競爭等進行聽證。
本次聽證會主持人為濰坊市發改委副縣級干部、三級調研員孫守良。兩名聽證人為:濰坊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科長喬俊軍、濰坊市發改委成本調查監審科科長鄒琳。
共有27位市民參加聽證會。其中,消費者13人。利益相關方2人,分別來自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和濰坊民生熱電控股有限公司。
專家學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1人。人大工作人員1人。政府工作人員4人。經營者4人,分別來自濰坊市熱力有限公司、山東高創熱力有限公司、中環寰慧(濰坊)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濰坊五岳熱力有限公司。
社會各界可對聽證方案提出意見建議,于2023年2月16日前將書面意見建議發送至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郵箱(wfsfgwjggLk@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