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縣位于豫東平原,屬河南省開封市。近年來,由于城區面積不斷擴大,集中供暖面積的持續增加,不少社區出現了私自開采地熱資源取暖,取水不回灌,造成地熱資源低效利用,對地熱資源造成極大浪費,并對周圍環境構成潛在威脅。若強力整治關停則百姓冬季無暖可用,若放任不理則資源浪費,破壞環境。在此兩難局面下,尉氏縣政府敢為人先、開放融通,變革創新,大膽探索與實踐。在短短半年時間內,成功改造了95萬平方米的城區清潔能源供暖面積,緩解了長期以來地熱資源利用不規范與政府監管困難之間的矛盾。
尉氏清潔能源集中供暖所取得的成績表明,尉氏走的是一條以“政府主導,企業推動,政策機制與市場機制融合,保障居民供暖價格不升,用暖質量不降”為原則的清潔能源供暖之路。一方面以制度為準繩,用強力的手段宣貫私采濫采對環境和資源造成的破壞,明確政府對私采濫采行為的堅決打擊態度;另一方面通過引入先進的技術,對既有地熱項目進行全面升級改造,使之符合地熱資源利用的國家相關技術標準。通過“剛柔并濟”的方式,既滿足了居民實際供暖需求,又保護了資源和環境不受破壞,真正發揮出地熱能資源清潔可再生的特性。
最初,尉氏政府為尋找破題方法,經過多地調研走訪,了解到河南萬江集團是一家中深層地熱能開發企業,專注于城區地熱能集中供暖。并且擁有可靠的技術實力、雄厚的資金保障,豐富的運營管理經驗等優勢。在全國首創“依灌定采,一采兩灌”的砂巖地熱開發模式。整個地熱供暖過程封閉運行,取熱不取水,零燃燒、零污染、零排放。確保地下水位不下降,水質無變化,水源無污染。經過多次調研和溝通,企業被尉氏縣政府加快合理部署城區清潔能源集中供暖項目的決心和信心所打動。
通過雙方共同對城區地熱能集中供暖情況開展的前期市場調研、現場勘查與整體規劃設計工作。共同確立了“政策保障,企業推動,如期供暖,費用不升,服務不降”的原則。2017年11月,尉氏縣政府與企業簽訂《尉氏縣清潔能源集中供暖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政府無需投入資金,企業在政府規劃指導下,積極推動項目落地,發揮企業在資金、技術、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市場化運營,與用熱單位簽訂具體的用熱協議,為用熱用戶提供供暖服務的開發模式。
在“尉氏經驗”中,充分發揮供暖企業的市場靈活機制,將既有地熱井開采情況納入整體規劃當中,反復論證,通盤考量,統一規劃,分步實施。2018年1月尉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尉氏縣城區集中供暖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城區供熱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供熱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政府各相關局委嚴格執行地熱資源開發政策制度,確保未經政府授權特許經營的單位、企業、公司、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從事供熱服務和實施地熱井,充分保護地熱資源。同時對違規開采項目進行國家政策的集中宣導,使其對違規開采的后果有了清晰的認識。隨后,由政府主導,通過供熱企業與既有項目所屬單位進行市場機制的有效融合,利用非供暖季的窗口期,對現有地熱項目進行技術升級和設備改造,使之既符合國家地熱開發利用標準,又可滿足百姓采暖季的供暖需求。將國家政策的剛性和市場機制的柔性相融合,徹底扭轉了粗放的地熱資源開發模式,走上了清潔能源集中供暖的合理規劃、科學應用可持續發展之路。
在技術升級設備改造施工期間,工程建設期間各環節協同聯動,無縫銜接。最終憑借其豐富的工程建設經驗,在供暖季之前完成既定施工任務,確保百姓在冬季如期供暖。在此基礎上,發布《尉氏縣城市集中供熱規劃》,《規劃》指出:“到2021年尉氏縣城區規劃集中供熱站22座,供熱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
尉氏清潔能源集中供暖所取得的成績表明,尉氏走的是一條以“政府主導,企業推動,政策機制與市場機制融合,保障居民供暖價格不升,用暖質量不降”為原則的清潔能源供暖之路。一方面以制度為準繩,用強力的手段宣貫私采濫采對環境和資源造成的破壞,明確政府對私采濫采行為的堅決打擊態度;另一方面通過引入先進的技術,對既有地熱項目進行全面升級改造,使之符合地熱資源利用的國家相關技術標準。通過“剛柔并濟”的方式,既滿足了居民實際供暖需求,又保護了資源和環境不受破壞,真正發揮出地熱能資源清潔可再生的特性。
最初,尉氏政府為尋找破題方法,經過多地調研走訪,了解到河南萬江集團是一家中深層地熱能開發企業,專注于城區地熱能集中供暖。并且擁有可靠的技術實力、雄厚的資金保障,豐富的運營管理經驗等優勢。在全國首創“依灌定采,一采兩灌”的砂巖地熱開發模式。整個地熱供暖過程封閉運行,取熱不取水,零燃燒、零污染、零排放。確保地下水位不下降,水質無變化,水源無污染。經過多次調研和溝通,企業被尉氏縣政府加快合理部署城區清潔能源集中供暖項目的決心和信心所打動。
通過雙方共同對城區地熱能集中供暖情況開展的前期市場調研、現場勘查與整體規劃設計工作。共同確立了“政策保障,企業推動,如期供暖,費用不升,服務不降”的原則。2017年11月,尉氏縣政府與企業簽訂《尉氏縣清潔能源集中供暖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政府無需投入資金,企業在政府規劃指導下,積極推動項目落地,發揮企業在資金、技術、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市場化運營,與用熱單位簽訂具體的用熱協議,為用熱用戶提供供暖服務的開發模式。
在“尉氏經驗”中,充分發揮供暖企業的市場靈活機制,將既有地熱井開采情況納入整體規劃當中,反復論證,通盤考量,統一規劃,分步實施。2018年1月尉氏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尉氏縣城區集中供暖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城區供熱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供熱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政府各相關局委嚴格執行地熱資源開發政策制度,確保未經政府授權特許經營的單位、企業、公司、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從事供熱服務和實施地熱井,充分保護地熱資源。同時對違規開采項目進行國家政策的集中宣導,使其對違規開采的后果有了清晰的認識。隨后,由政府主導,通過供熱企業與既有項目所屬單位進行市場機制的有效融合,利用非供暖季的窗口期,對現有地熱項目進行技術升級和設備改造,使之既符合國家地熱開發利用標準,又可滿足百姓采暖季的供暖需求。將國家政策的剛性和市場機制的柔性相融合,徹底扭轉了粗放的地熱資源開發模式,走上了清潔能源集中供暖的合理規劃、科學應用可持續發展之路。
在技術升級設備改造施工期間,工程建設期間各環節協同聯動,無縫銜接。最終憑借其豐富的工程建設經驗,在供暖季之前完成既定施工任務,確保百姓在冬季如期供暖。在此基礎上,發布《尉氏縣城市集中供熱規劃》,《規劃》指出:“到2021年尉氏縣城區規劃集中供熱站22座,供熱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